Article 19
In force经营者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从事惊险的娱乐行业和高危险体育项目的经营者,应当具备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的技术条件、服务设备和必要的救护设施,并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障制度和应急预案。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