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

有关部门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