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台风、暴雨预警信号生效期间,景区、自然保护区、公园、游乐场等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适时采取停止营业、关闭相关区域、组织人员避险等措施。车站、码头、地铁、公交等运营单位应当适时调整、暂停或者取消班次,妥善安置滞留乘客。在建工地的管理单位应当对工棚、脚手架、井架等设施和塔吊、龙门吊、升降机等机械、电器设备进行加固,受影响较大的地区应当停止高空作业和户外施工。
Local Regulations ·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