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省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公共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数据质量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监测和评估机制,并组织实施。

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公共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落实数据管理主体责任,对公共数据实施分类分级保护和管理,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实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可用。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