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鼓励、支持单位、组织和个人以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形式开展公益性治沙活动。市、县(区)人民政府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公益性治沙活动提供治理地点和无偿技术指导。

鼓励、支持单位、组织和个人以承包治理方式签订合同,对沙化土地、治沙生态林进行治理管护。

从事公益性治沙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县(区)人民政府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要求进行治理,并可以将所种植的林、草委托他人管护或者交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管护。

Local Regulations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9,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