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或者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