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水土保持专项资金,资金的主要来源是:

(一)依法收取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二)按照有关规定用于水土保持的部分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农业发展基金;

(三)每年从收取的水资源费中提取的用于水土保持的资金。

Local Regulations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