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地方气象事业项目主要包括:

(一)为经济建设和防灾减灾服务设置的气象机构、气象探测和通信设施、气象预报预警发布系统、电视天气预报制作系统等;

(二)城市环境气象预报、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气象灾害防御;

(三)乡村振兴、节水节能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气象保障服务;

(四)气象卫星遥测遥感技术在当地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开发利用;

(五)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六)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气象事业项目。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