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7In force学校应当依法履行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学校安全管理活动,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障学生安全。学校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和工作纪律,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学生课间以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常活动。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Article 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