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防诈骗宣传和教育,提高学生防诈骗意识和反诈骗技能。

学生应当妥善保管个人证件和财物,不得出售、出租、出借其身份证、学生证、银行账号、电话卡等。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