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机融入景区、度假区、公园、酒店、商场;支持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培育旅游体验基地;鼓励开发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和演艺作品。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