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药品监督管理、医疗保障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支持应用传统技术和工艺生产中药饮片和传统剂型中成药,支持中药新药、新型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等的研发、生产和应用。

省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经典名方的整理研究和推广应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来源于经典名方、名老中医验方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中药新药研发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