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旅游安全应急机制,在发生自然灾害、安全事故、重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时及时向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发布警示,并快速做出处置。

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内部安全管理机制,配备必要设施设备和安全保障人员,保障旅游者生命和财产安全,对旅游活动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应当事先向旅游者做出警示,并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加以劝阻。

Local Regulations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