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的扶持政策,鼓励、支持、引导各类投资主体按照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建设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和升级改造农贸市场,建立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星级评定以及奖励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