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自治区平安西藏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组织实施平安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

(三)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平安建设的重大原则、方针政策、总体方案、制度机制;

(四)研究解决推进平安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

(五)指导、督促、推进平安建设重大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

(六)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事关全区政治安全、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安全等安全稳定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

(七)掌握平安建设动态,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评估社会治安风险;

(八)建立完善和组织实施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平安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考核、表彰、奖励等工作;

(九)总结推广平安建设成功经验,推进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

(十)协调处理平安建设其他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