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自治区平安西藏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组织实施平安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
(三)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平安建设的重大原则、方针政策、总体方案、制度机制;
(四)研究解决推进平安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
(五)指导、督促、推进平安建设重大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
(六)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事关全区政治安全、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安全等安全稳定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
(七)掌握平安建设动态,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评估社会治安风险;
(八)建立完善和组织实施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平安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考核、表彰、奖励等工作;
(九)总结推广平安建设成功经验,推进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
(十)协调处理平安建设其他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