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城乡居民燃煤污染综合治理力度,推进清洁取暖改造,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单元整体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利用新能源等分散式清洁取暖工程建设。

市、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煤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燃煤的违法经营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