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市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本市出席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代表职务被原选举单位罢免的,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或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Local Regulations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