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依法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能的需要确定其工作机构编制。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