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辅警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包括试用期考核、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层级晋升考核。考核结果应当作为辅警确定层级、奖惩、续聘、解除劳动合同等的主要依据,并与其工资待遇挂钩。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