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9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农牧区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牧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深化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引导农牧区集体林权、耕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依法有序推进农牧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鼓励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