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鼓励和支持发展休闲观光业,建设农业公园、沙漠公园,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旅游观光区。

鼓励水利设施建设融入旅游元素,依托水域和水利工程,开发观光、游憩、休闲度假等旅游产品。

Local Regulations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