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动物诊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出具虚假的狂犬病免疫证明的,由农牧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狂犬病免疫证明,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