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公开本地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许可资质条件的单位和车辆的信息,加强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监督和管理,构建全过程、可追溯的电子监管系统,对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等进行重点检查,保障危险废物道路运输安全。
运输危险废物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危险废物道路运输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在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上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