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共同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采取绿色、低碳、节俭、文明的生活方式,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鼓励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公益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9,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