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等应当宣传、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物业服务人、建设单位和有关专业经营单位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对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和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

Local Regulations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