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现代产业用地供应方案由区(县)人民政府、功能区管理机构组织制定并实施。属于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对本市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现代产业用地供应方案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