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专利管理、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教育和科研机构、新闻媒体,应当加强专利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专利知识,增强全社会尊重、运用和保护专利的意识。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