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保护目标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结合不同领域生态保护区特点,建立健全多元化、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通过受益者付费、财政转移支付、区域协作等方式落实补偿资金,逐步加大补偿力度,扩大补偿范围,促进本省各地区域协调发展。
各相关领域生态补偿的管理办法分别由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