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仍未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治安员或者保安员违反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依法履行职责的;

(二)旅馆业留宿无身份证件的旅客,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3,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