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适宜本地特点的农业机械设备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加强农业用地宜机化改造,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以及设施农业、林果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的装备水平,扶持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组织发展,加快建设智慧农机系统,拓展农业机械化精准作业,推动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提高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农艺社会化服务水平。
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购置政府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机具给予政策性补贴,并不断优化补贴兑付方式。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