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向辖区内公众广泛传播。

机场、港口、高速公路、旅游景点、车站、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在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当利用电子显示装置、广播等方式及时传播。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