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胶东调水工程的管理范围包括:

(一)调水工程依法征收、征用的土地;

(二)输水隧洞(含支洞)、地下输水管、暗渠;

(三)使用现有河道作为输水渠道的,其管理范围为使用河道的管理范围。

前款第(三)项规定涉及河道与输水渠道管理职权划分的,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