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

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国家、省的要求编制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公布施行,应当制定本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于每年一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主体、检查对象范围、检查的事项、依据、方式、比例和检查时间等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Local Regulations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