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政务服务大厅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建设并实行规范化管理。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公共服务主体应当健全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预约办理、预审咨询、限时办结、"就近办"、流程跟踪查询等制度,完善错时、延时服务等工作机制,为老年人、特殊需要人群等提供个性化服务。

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具体办法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