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的,或者未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Local Regulations ·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