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在维护校园文明方面,自觉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
(一)立德树人,促进文明行为习惯养成,培育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
(二)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加强教育宣传引导,提高学生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养学生法治意识;
(四)教师应当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学生;
(五)学生应当遵守学生守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师长,友爱同学;
(六)其他维护校园文明的行为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