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市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协调机制,确定本市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方案、生态保护补偿年度计划以及生态保护补偿范围调整等事项。

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5,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