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倡导和治理相结合、自律和他律相结合,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协同推进、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全域创建的工作格局。

Local Regulations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