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以下属地管理职责:

(一)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换届改选,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二)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日常运作,对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业主委员会委员和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三)指导物业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

(四)参加物业承接查验,指导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的移交和接管工作;

(五)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实施日常检查,指导物业服务人履行法定义务;

(六)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和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处理物业管理相关投诉和举报;

(七)突发事件应对期间,负责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物业服务人开展相应级别的应对工作,并给予物资和资金支持;

(八)对暂不具备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物业,组织实施社区居民委员会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者居民自管;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