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老年教育及其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老年教育,是指以老年人为对象,为满足老年人实现终身学习、增进身心健康、参与社会发展的需求,由老年教育机构组织实施的教育活动。

本条例所称老年教育机构,是指由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举办的,从事老年教育活动的机构,包括各级各类老年大学、老年开放大学、老年教育学院、老年学校等。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5,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