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自治区标准化重大改革和政策制定,协调解决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

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