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在草原上种植牧草或者饲料作物,应当符合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和技术规程。

不得在下列天然草原建设旱作人工草地:

(一)年平均降水量在三百五十毫米以下的;

(二)坡度二十五度以上的;

(三)土壤条件不适宜种植的。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