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分片定责、日常巡查、逐级报告等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组织协调辖区内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调解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他群众性组织等,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和隐患,依法及时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