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按照各自职责对危险化学品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对行业、领域负有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加强督促、检查、指导。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