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建设,确保普惠性幼儿园和优质幼儿园覆盖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达成率、三星级四星级高中覆盖率、特殊教育的融合教育覆盖率达到省定标准。

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可以采取集团化办学、组团式托管、结对帮扶、信息化等方式,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