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前,铁路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清除危害铁路安全的弃土,便道,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有关设施。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进行运营安全评估。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