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数据赋能经济数字化转型,支持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激励机制,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法依规开放数据、算法、算力等资源,推动数据融合共享和资源配置优化,提高数据资源利用效率,培育协同共生的数字产业生态。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