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支持宁波舟山港推进航道和锚地资源一体化利用、拖轮服务和引航管理一体化服务、口岸一体化监管。
支持宁波舟山港口型、金华生产服务型、义乌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发展海陆联运,提升江海联运中转、分拨、配送等服务功能。
支持宁波舟山港与义乌港双港口一体化联动发展,建立多式联运转场机制,促进海港功能和口岸功能向义乌港、华东国际联运港等延伸。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