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的,实行申报承诺制。

申请将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的,应当对该经营场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书面承诺,对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经营场所的安全主体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