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

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下列政府补贴:

(一)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享受培训、鉴定补贴;

(二)安置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

(三)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的,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1, 2019